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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王家卫来说,他自己的第九部长片《蓝莓之夜》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挑战。他从1989到2004十五年的时间用八部电影完成了一段神话般的电影传奇,跻身于屈指可数的华人电影大师行列,更赢得了全世界无数影迷的追随。2004年的《2046》之后,他开始面临着来自自身的巨大压力。为了巩固和扩大自己的疆域,拍摄一部由欧美巨星担纲的英语长片也许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尝试。
从《蓝莓之夜》的筹拍开始,王家卫的谨慎和自我约束是异乎寻常又显而易见的。他一改自己已经被影迷神化了的散漫作风,像一个认真的研究者一样,带着剧组数次横穿美国,用了两年的时间来做影片的前期准备。寻找每一个合适的场景和角色,不断完善剧本,最后以8个星期的惊人速度完成了电影全部的拍摄。当然,娜塔莉•波特曼和裘德•.洛是不可能像木村拓哉那样为了出现在王家卫的电影里就情愿一次次延长片约直达五年之久的。
为了更加平稳的前进,王家卫几乎放弃了所有对既有风格的改变和创新。在剧情的构架上(连娜塔莉•波特曼都不敢相信,王家卫的电影居然会有完整的剧本),王家卫沿用了自己最为捻熟也是最为讨好的典型套路,几乎借用了《重庆森林》的整个框架和人物设定,每个观众都能轻易地在这部电影里找到他过去的影子,更不用说那些招牌式的隽永独白。最致命的是,王家卫的御用摄影师杜可风正在为盖斯•范•桑特的新片《迷幻公园》掌镜。面对自己并不熟悉的摄影师,王家卫只好在灯光和机位设置这些细节问题上都亲力亲为,这多少让得过奥斯卡最佳摄影提名的戴瑞尔斯•康吉有点没面子。众所周知,王家卫电影最迷人的地方是片中弥漫的那种被称为“王家卫feeling”的特有氛围,在一个陌生的国度,没有了熟悉的演员和摄影师,这种氛围从何而来?王家卫想到的是音乐。
这部电影从一开始就和音乐有关。在《南方周末》的专访中王家卫回忆起2004年的一天,他去台北宣传《2046》正好和美国爵士天后诺拉•琼斯住在同一个酒店,“有一个晚上,差不多六七点钟,我们堵在路上,车停了不动,因为诺拉•琼斯那个时候在作宣传,电台里面都是放她的歌。”王家卫对流行音乐的认识基本上来自电台,那是他第一次听诺拉•琼斯的歌,边听边看着台北的马路,他有一个感觉:马路旁边是一个女孩子的一双脚,她准备过马路,突然之间她有一些犹豫,停了下来,最后,朝相反的方向走。看过《重庆森林》的人想必不会对这个意象感到陌生,王菲在那间杂货店里梦游许久,却在约好和梁朝伟见面的晚上去了加州,在电影的结尾你知道那不是逃避,她只是想给自己多一点时间,最后她还回来了。
在那辆被堵在车流中的汽车后座上,王家卫和诺拉•琼斯完成了一次神秘的交流。用王家卫电影里的语言说,那一瞬间他们的距离只有0.01公分。这样的事放在别人身上会让人觉得矫情,可是我们都愿意相信王家卫真的是这么开始一部电影。
之后的过程在预料之中,王家卫亲赴美国邀请从未演过电影的诺拉•琼斯主演他的新片,而她那时对这个戴着墨镜的香港男人几乎一无所知。在确定了女主角之后,王家卫开始了他漫长的美国之旅,沿着州际公路从纽约出发南下新奥尔良,来到美国蓝调音乐的发源地孟菲斯,然后从拉斯维加斯返回东海岸。
这一路上,汽车收音机始终开着,他还积累了许多酒吧和餐馆的记忆。美国南方的样子开始在他的头脑出慢慢具体起来,同时浮现出来的是这部电影的氛围,或者说气味。要想知道王家卫心目中的美国是什么样的,只要听一下这部电影的音乐你就会多少有所了解。
王家卫并没有像大多数导演那样邀请一位作曲家来完成电影的全部音乐,他在这部电影扮演的角色更像是一个DJ。他选取了Cat Power 2006年专辑《The Greatest》中的两首孟菲斯小调,爵士歌手Otis Redding、Ruth Brown和Amos Lee的经典曲目,Mavis_Staples的根源布鲁斯,美国公路电影配乐音乐大师Ry Cooder的滑音吉他演奏,在《断臂山》里出现过的阿根廷配乐大师Gustavo Santaolalla的《Pajaros》,以及洛杉矶乐队Hello_Stranger_翻唱的70年代歌曲《Devil’s Highway》,诺拉•琼斯为电影写的新歌《The Story》。这些歌曲拼在一起,俨然是一张褪了色的美国酒吧音乐拼盘,整体的怀旧气氛和低调的浪漫情怀近乎完美地铺设出女主人公平静悲伤的情感旅程。
有人说,王家卫选择音乐的才能甚至超过了他的导演天赋。而他说,“非常遗憾的是我不会演奏任何乐器,但我感觉它(《蓝莓之夜》)就像一部度假电影,就像跟着一流乐团去巡回表演一般。”文/宋晖 200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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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没见过那么蓝的天空,当钢琴渐起的时候。闪亮蔚蓝的天空下,可以听见水流在翠绿的灌木下流过的声音。我从一个五平方米的破房子,突然就置身于被山脉环绕着的植物中央。
2、我是一颗水滴,一颗露珠,在翠绿的树叶上跳跃。
3、曼哈顿的黄昏。我走过黑人区僻静的小巷,皮鞋在污水中溅起水花。欢快的爵士快板。
4、我在深蓝的海底游动,两只手推着一个铅块向上游。耀眼的阳光在流动的海水中摇晃着,铅块的顶端在海水的阻力中慢慢融化,化成一个女人金属的身体,和我的手接触的那一端成了她抓着我的手。她拉着我向上游去,哗的一声,我的头探出海面,阳光耀眼,无边的蔚蓝的海面。她的身体在海面上闪动着金属的光泽,我看见她的头向我转过来,那金属的脸庞慢慢展开了一个微笑。
5、山顶上的屋子。屋顶上的小蓝旗。在夜风中猎猎作响。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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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 power的故乡下雪吗? - [write]
2008-01-27
雪已经下了好几天。楼下花园里的枯树排列成的图案有种节日的气息。
看南方周末关于大学生冷静的报导,“在芜湖车站拥挤的人流中,她无法把握自己的生死。”竟然看哭了,有种愤怒的东西在胸腔中冲撞。
最近看了不少电影,听了很多歌。大多是为了给杂志写稿而涉猎的东西,但是确实要感谢这件事,让懒惰而迟缓的我不得不打起精神来,重新认识了cat power,看了动人的小制作电影once。
还看了一场夭折的摇滚演出,感.爱他们组织摇滚乐演出的尝试令人激赏,希望这个一波三折的夜晚能让他们越战越勇。第二次看复调式狂欢的演唱,让我继续对他们满怀期待,他们完全有资格在更大的舞台上对歌迷们实施催眠。穿制服的人的突然介入让这场本来很平常的演出变得真正令人兴奋起来。对于这些在祖国的每一座城市里公然施暴、毫无智商和道德规范可言的官办土匪们,我们只有竖起中指或者说fuckyou。上帝保佑那两个被带走的孩子。
因为对《迷幻公园》的期待,最近才看了《大象》。我完全被迷住了。这是我看过的最帅的电影。范桑特让我彻底接受了一个简单但是我一直难以接受的事实:故事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怎么讲。大象的帅在于范桑特对于电影语言完全天才式的理解,这部电影的结构、节奏、叙事、镜头,几乎全都独树一帜,手法的娴熟让人相信那些与众不同里潜藏着多么强大的自信。而那些动不动好几分钟的长镜头为什么就那么好看呢?在审美上的完美直觉是范桑特的另一个超人之处,难怪美国报纸老拿他和安迪沃霍尔相提并论。
once是一部粗糙的小制作电影,其初衷应该是为爱尔兰民谣做点宣传,捎带展示一下都柏林的街头风貌。但是这部电影像一股汹涌的潜流迅速征服了中国的广大文青,看看驴子和豆瓣你就知道这部电影的受欢迎程度。从外观上讲,这部电影设备简陋、剧情平庸,简直可以说布满了刺眼的瑕疵。但是在这些不完美的外表下面,谁都能感觉到导演和演员们真诚的态度,可爱的爱尔兰大叔和贫困的东欧移民们真的是在掏心窝子。这就像影片中的男女主人公的面容和他们的生活一样。这种诚实,是什么时候远离了我们的生活?面对这谎言、欺骗、蛊惑无所不在的每一天,我们投向这部爱尔兰电影的激动目光就像他们投向我们的惊奇一样。这简直是桃源仙境和险恶江湖的区别。
还有cat power,第一次听她是去年那张the greatest。感觉很平常。险些就此错失了这位女歌手。前几天因为写蓝莓之夜的稿子偶然听到那张98年的moon pix,毫无抵御能力地身陷其中。已经受够了indie这种越来越没有划分、没有原则,也就没有了意义的说法,我宁愿把cat power的歌称为民谣。在我看来,每一个杰出的民谣歌手都有一个比普通人稍好一点的歌喉,但只能是稍好一点,比如cohen的嗓子就太有特色了,特别到了人们在倾听那些故事的时候会很难不受他嗓音的干扰。同理,王菲和诺拉琼斯也不适合唱民谣。cat power就刚好有副天生的民谣女歌手的嗓子,人们可以更舒适的关注她懒散的、具有烟酒气息的演唱方法、那些具有美国南方色彩的细腻伤感和出色的节奏感,或者说拖了半拍的特殊节奏感。人们很容易被这个女人的声音带着坠离现实,进入一种涣散的、缓慢的high。
昨天买了新一期的三联生活周刊,小二的样子比我想象的好看,有点像李安的那种好看,他说年轻的时候是帅哥一个,我相信。road说寄了1724的两张新唱片给我作为新年礼物,真的好高兴。网络让素不相识的人们站在了一起。
窗帘拉着,不知道外面雪停了没有。要出发去包子那吃饭了,路很远。人很奇怪,总会在一些天气的影响下产生一些莫名其妙的感受,有时候是伤心,有时候是温暖。我又点了根烟,还没有电话打过来。 -
《三联生活周刊》的副主编苗炜前不久采访了小二,将在近期刊出这篇专访。为小二鼓个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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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完小二翻译的《羽毛》,还停留在它带来的打击中,所以下面这些文字,只是记录了这种打击,请你读完小说再看吧,不希望在你进餐时被人打扰。
进入《羽毛》
人类生活标本----雷蒙德·卡佛的小说《羽毛》
真正牛逼的短篇小说。卡佛把一种奇异的东西注入到了平淡的日常生活中,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介于荒诞和写实之间的家庭生活场景,用一种类似寓言、谶语的东西来洞穿我们的生活,如此准确、有力,以至于把我们的生活硬生生地打了一个洞。透过这小孔,我们看到孔雀、丑陋的婴儿、怪癖、畸形的爱和了无生气的生活。而这,也许就是生活的真相和问题的核心,我们究竟应该怎样生活,人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是在干些什么,面对这所有奇怪丑陋的一切,还打起精神来投以祥和的目光,究竟是不是懦弱、虚伪的自欺欺人?
如此黑暗的一篇杰作,撕去了所有的伪装和面纱,剔除了哪怕一丝一毫的矫情、浪漫或者廉价的忧愁。那只孔雀在客厅里踱步的形象,是我所能想象到的最骇人、阴沉的人类生活场景,却又让人如此着迷。可以说,这是超出了我的想象范畴的小说,它令我震惊不已,甚至害怕会留下太难忘的印象而象杰克一样中了咒语。
但实际上,那个咒语,正是生活本身。我们从降生到这个世界以来所经历的一切,不过就是那个咒语,只是它在不断的被别人、也被我们自己美化,给它涂上看不透的面纱,让我们有理由继续忍受它,要不然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还要呆在这里。因为我们软弱、害怕,我们不愿意面对这真相,就像不愿面对那个丑陋的婴儿。其实这真相,任何一个活过30岁的人都心知肚明,只是谁都装作没有看到而已。
太令我震惊了,这篇小说,它让我得以重新回顾我自以为熟识的那个卡佛。的确,在卡佛的青年时代,那些无指望摆脱的负累和重压,在一些时刻,曾让他绝望,让他对生活投以如此冷酷的目光,几乎是仇恨的冰冷目光。但是他,后来一度战胜了这些,扭转了局面,于是就有了另外那些作品,比如《柴火》,比如《发烧》。人只能是被情绪控制的动物,在各种各样的阶段,会被各种各样的情绪所左右,一会是希望,一会是绝望。他被绝望控制时写下的那些作品,绝对可以陈列在殿堂里作为人类生活的一些标本,当然,这些标本并不漂亮。 -
又有朋友要走了,生活的洪流,把人们从我们的身边带走,远走高飞,奔赴他乡,颠沛流离的日子,也许就要从此开始。为了自由,或者爱情,每一个决定,都包含着巨大的勇气,没有一个地方,是起点或者终点。每个人的内心,都是觅良草而栖的游牧民族。只有在月光皎洁的夜晚,心口的叹息和遥望,会提醒你这旅途是多么的孤单,所以,请珍惜马头交会的那一刻,因为接下来,也许就是含泪挥别的清晨。
但是,这不平静的内心,这被春风吹过一度就久久不能平息的心潮暗涌,又有谁能抵挡,我们只能随波逐流,哪怕这盲目的河流,有一天又荒谬地流回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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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曼的《夏屋,以后》 - [write]
2007-08-05
赫尔曼的《夏屋,以后》
像我的朋友们一样,这两天我也在读这本书。包子有种倾向,很喜欢大家一起谈论我们共同喜欢的作品,电影、小说、音乐、摄影什么的,他喜欢那种热烈交谈的气氛,当这些作品不为旁人知晓时,这就又有了一种私藏珍宝的快感。
大约在一年前吧,包子在网上搜索卡佛时发现了这个名字,尤迪特·赫尔曼。介绍说这个年轻的女人读过卡佛的所有小说(而那时我们也只读过那本《你在圣弗朗西斯科做什么》),她在28岁那年中断了酒吧女招待的工作,来到柏林旁边一个安静的小镇,用一年的时间完成了这本书,从此一举成名。
这种作家故事,是我们喜欢的,就像卡佛的伐木工生涯和戒酒所故事一样。这里面传达着一种信息,写作,也许是最优秀的写作,不是什么高深莫测的事,那需要的只是一些才华和对你所处的生活的一种个人领悟。
而卡佛的调调,无疑在一瞬间击中了我。赫尔曼,有典型的女性的纤细,她的描写,像一幅幅颜色漂亮、透明的水彩画,那些人物,是画中河边停留的一个小黑点,或者一个表情模糊的肖像,把这些景色、人物融为一体的,是画面整体的色调、氛围,或者说一种若有所失的情绪。
她写波希米亚式的生活,写吸大麻的场景,写若有若无的爱情,因为那些放纵着身体的人们,在理智上都克制、疏离、冷漠、无动于衷,或者说做着这样的姿态。这是德国人的柏林,也许那种克制是与生俱来的,所以这一切看起来真的很酷。这让我想起那部差不多同样题材的《high art》,但那里面的感情真挚而强烈,因此,我想,我还是更喜欢美国人的这种天真。卡佛也一样,他的小说里,是活生生的触手可及的人。虽然只是线条勾勒,虽然只是很简短的谈话和动作,那种克制,是平静的语言,是安静地看待生活的目光,是生活本身。在那里面,真实的感情和欲望、内心的挣扎,都清晰可见。同样是转过身去,说一句“再说吧”,卡佛是迟疑不决的天真,赫尔曼则带着清醒克制的世故,或者是对生活更抽象的理解。
看这本书,我想起我的朋友们,也有人过着放浪形骸的夜晚。在凌晨时分从酒吧回到家里,不开灯一个人坐在饭桌旁,曙光慢慢把房间照亮。那时,他在想什么?这样的故事,应该怎么写成?他会说,你想开点,不是每个城市,都需要一个卡佛或者赫尔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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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卡佛的最后一篇小说《差事》 - [write]
2007-01-31
在blog上认识了卡佛迷小二,他在美国生活了很久,性情认真,身为工程专业人士,他用业余时间翻译了卡佛的最后一篇小说《差事》,翻完后发给我看,让我这个卡佛迷深深地幸福了一把。
从风格和技巧上说,这篇小说和卡佛的其他作品很不一样。小说的开头很帅,帅的都有点不像卡佛了。中间,关于医生、妻子和伙计也都有非常精彩的段落,结尾仓促了点,或者不够利落,整体而言是一篇非常棒的小说,是会被收入世界经典短篇小说集那样的作品。但是它没能象卡佛最好的那几篇小说一样将我击倒,也许是习惯了他写的那些美国老百姓的故事,对于契科夫和他辽阔的祖国,由一个美国人写来,多少失去了卡佛所特有的那种质朴而惆怅的氛围和质感。异国的环境和契科夫的名字给这篇小说蒙上了一层不太透明的色彩,产生出一种间离、超现实的效果,这是卡佛的其他作品从未带给我的。
阅读小说:寻找雷蒙德卡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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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找到了卡佛的三篇小说 - [write]
2006-12-01
一直想为我最热爱的雷蒙德·卡佛写点什么,但总觉得还不能写,他让我看到了那个沉寂的美国,就象sparkle horse的一些歌,就象《神秘河》,喜欢那样的美国,这是一个充满了挫伤感的中年的国度,我想我一定能为他写点什么,等以后。
又找到了他的三个短篇,最喜欢跳舞的那个,推荐给同样热爱卡佛的包子看,只希望他看的时候不要忍不住又拿起酒瓶。
进入 寻找雷蒙德·卡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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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了一件礼物,晚上加完班,我拿出剪刀慢慢地拆开包装,看到礼物的时候,眼睛突然湿了。
从我的办公室望出去,是层层叠叠的高楼,和楼房中间寂寥的空地。卫生间在走廊的另一侧,从那里的窗户向外望,可以看见河流,和很密集的一片树木。前几天下的雪,曾经盖满了那些树,现在,雪渐渐消退,深绿色的树林又显露出来。几天前曾经在这里仔细地看过雪景,我想到如果每天都在这里拍一张照片,然后把它们排成一列,看着那些白雪消退,树木慢慢显露出来,甚至看见树木上慢慢生长出新芽,会是怎样的一种感觉?而我口袋里的照相机,在两天前就没电了。
坐着抽了一根烟,我强打起精神收拾东西出去吃饭,吃什么呢?心里有个东西在不停的翻腾,“上海......上海......”。想起单位附近有一个上海菜馆,以前和一个朋友去过。那个饭馆就在她原来的家的楼下,和她认识很久了,吃了无数次的饭,之前却从没听她说过那个饭馆,直到她家搬离那里一年多之后,有一天,她说“在我家的楼下有个很好吃的饭馆,上海菜,我们去那吃吧。”
我来到这个小饭馆,真的是非常小,只能很挤的放下六张桌子。像上次来一样,早已没座位了,有好几个人在座位旁的走道里站着。我看了一眼,打算离开,有个姑娘手里抱着菜单招呼我,“你几位?”我说就一个人,她扭头看了看里面,说“到对面去吧。”我被带到马路对面的一间房子,灯光比那边昏暗,只有一桌客人在喝酒说话,操着方言,声音很大。
柜台后面坐着一个青年,问我点了菜没有,然后递给我一本菜单。其实我只想吃这里的狮子头,又要了份海米白菜。我背着包在靠门的桌子旁坐下,不知为什么,不想把包取下来。
那个青年起来把我旁边桌上的残羹剩菜收拾了一下,拿到马路对面去了,回来又坐到柜台后边,低着头不知道在干什么。这时进来一个小姑娘,她手里拿了块抹布,擦擦桌子就跑到柜台里指着我问,那一个人的菜点了没有?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女孩和青年聊起来。她好像刚刚从哪里坐长途车回来,青年说“那你为什么不打个电话,让去接你?”女孩听了高兴,却说“给谁打电话?哪有人会去接我?”这中间,那桌客人开始喝酒过关,还不断地催菜快点上。他们打开了第二瓶白酒,已经有人开始高了,把酒杯碰掉在地上,旁边的人说:“你吓死我了!”另一个说:“鬼吓人,吓不死,人吓人,吓死人。”
有个少年端着个大铁盘子走进来,放下盘子,让女孩把盘子里的菜端上来,没有我的。这个少年,很像我的一个小学同学,又像一个中学同学,还像《摇啊摇,摇到外婆桥》里面的那个少年主人公,高个白皙瘦弱的样子。他送完菜也不急着走,站着和其他两个人聊天,女孩在发短信,问骚扰的骚字怎么写,少年就凑在桌子上写给她看。
那桌喝酒的客人为了吃手工面还是机器面和几个店员争论起来,进来一个穿着白罩衣的男孩,十五六岁的样子,胖乎乎的红脸蛋很是憨厚可爱,却好像是饭馆的厨师。他说只有机器面,酸汤或者白皮,然后就拉着拿铁盘子的少年跑出去,都快穿过马路了,喝酒的客人才反应过来,跑到门口对着两人大声喊“要酸汤面”。那人回到座位上,说“跑那么快死去呢吗?”这么一折腾,他们搞不清该到谁打关了,又争吵起来,有个人转头像是对我说:“饭没吃上,看惹下的这个红尘。”这句话用兰州话说起来非常的好听。
一会我的狮子头上来了,另一道菜却还没影子,我吃了半个狮子头,等着。那个女孩趴在柜台上发短信,屁股对着门厥的老高。门外突然伸进一个拳头,慢慢地举起来,就要落下的那一刻,一个喝酒的长者喝道:“小伙子!”那拳头就突然间缩回去了,男孩拿着铁盘子讪讪地走进来,长者说:“别玩了,快把我们的面上!”少年转眼又跑到马路对面去了。女孩这才转过身来,说“跑哪去了,菜怎么还没上?”
那桌人的面条终于上来的时候,我的饭也吃完了。给了女孩五十块钱,柜台里的青年算了好一阵,找回来四十三。
出门骑车子回家的路上,我发现心情变得不再那么难受,心想着她不知道吃饭了没有,还想着回家就把这些写下来。







